8月8日,市委党校组织学习传达了川委群组发〔2014〕31号和广委群办〔2014〕49号文件精神,就召开基层党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动员。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仲举主持会议,市委党校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组织活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使每名党员都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确保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至关重要。
会议强调,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紧扣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开展这次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电话了解等多种方式,征求党员、干部职工和群众意见,梳理上级党组织反馈意见。通过开展专题讨论找实找准支委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汇总清单、党支部班子及成员问题清单、不合格党员具体表现清单,并开展公示。在8月25日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指出问题和不足出改进意见,并对标问题,扎实搞好整改。
会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机关党委要将活动与党校实际紧密结合,与党校党员干部工作和思想实际相结合,与建设区域一流党校紧密结合,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推动。二要明确步骤,机关党委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方法步骤和任务要求,指导各党支部抓好落实。三要加强督导,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深入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具体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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