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他个人取得了多大成功,而在于他能够影响多少人,帮助多少人。”全国优秀法官、四川省道德模范、感动广元十大人物、背篼法官郭兴利就是这样一个人,他用自己25年的亲身经历和真情付出,为我们诠释着他一心为民的人生价值,诠释着新时期怎样做好群众工作的真谛。
郭兴利曾说:“越是偏远的地方,老百姓越需要法律,越需要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所以,他一头扎进大山,将全部心思都投入到基层法律工作中,只为百姓生活安康有序。
郭兴利又说;“做好群众工作,就是自己人多动腿,让群众少跑路。”于是,他克服交通不便的困难,背起装着国徽的背篼,将流动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搬到百姓家门口,只为了让百姓少跑路,自己披心戴月,跋山涉水,走遍了管辖区的山山水水。
郭兴利还说:“做好群众工作,就要放下官架子,与群众交朋友,以平民心态为群众办事。”因为心怀善良,就会真心把群众当作亲人,当朋友。爱民,才会亲民;亲民,才会为民。法律工作者首先也要有一颗善良的心,心怀善良,才能情系百姓。带着感情搞法律,注重与百姓的情感沟通,用真情化解邻居纠纷和社会矛盾,才会得到百姓的真心拥戴,得到组织的信任。
郭兴利的话语很朴实,但他朴实的话语总蕴含着一个“情”,那就是作为一个普通人,对生养他的父老乡亲的情,对普通百姓的情;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的情;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对党的情!
他这样说了,也是这样做了。而且,这一做就是25年。他和我们一样,都是平凡人。他又和我们不一样,在平凡的岗位中,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他用耐心、细心、热心和公心,始终坚守着自己执法为民的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郭兴利的先进事迹感染着我们,也激励着我们。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中,在一点一滴的工作中,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执政为民,执法为民,无私工作,乐于奉献,不断提高自己的群众工作水平,做群众的贴心人。(党外组 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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