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批准,四川省委党校2017年继续举办在职研究生班。根据我市人才培训需要,现将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专业和学制
省委党校批准,广元教学点2017年招生专业为区域经济、法学两个专业,学制为不脱产学习三年。培养学习形式为集中讲授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第一、二学年专业课程学习,每月定期集中面授,第三学年在导师指导下撰写毕业论文和答辩。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生对象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校、干部院校、高等院校的在职干部。
报考人员须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品德好,组织纪律性强,大学本科毕业(或有学位证)或有双专科毕业证,有一年以上(从毕业到录取当年的9月1日)实际工作经历,身体健康的人员。
三、报名日期
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5月3日。
四、报名方法
组织推荐或由考生本人向单位申请,经县或相当于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上述手续齐备后,考生可在市委党校招办或者县(区)委党校报名,报名时持学历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学历认证书一份,并认真填写《考生登记表》纸质档一式两份(同时递交电子档),交报名费180元,近期一寸半身脱帽彩照4张。
五、考试日期及地点
中共四川省委党校于2017年6月17日至18日统一组织入学考试。考生于6月16日下午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四川省委党校设定的各考室试座。
六、考试科目
(一)共同科目
(1)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2)英语
(二)专业科目
1.区域经济(全省招生200名)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2)经济学原理
2. 法学专业(全省招生200名)
(1)法学基础
(2)宪法与行政法学
七、招生录取
省委党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政审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八、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干部培训的有关规定,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由本人所在单位供给。研究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习任务,经考试考核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者,发给省委党校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按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党校研究生享受国民教育相应学历待遇。
广元市委党校继续教育科(研究生部):3225594 3226926
中共广元市委党校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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