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外机构在党校举办会议、培训班、论坛等活动,保持党校严肃性,杜绝纯营利性、商业性活动进入党校,特制定本办法。
一、 审批内容
举办单位提供活动函件、举办时间、举办内容、举办形式、参加人员、使用教室等相关资料。特殊活动需提供有关部门意见。
二、审批程序
1.举办单位向党校行政管理科提出申请;
2.行政管理科提出初步意见,填报“党校外接培训使用教室及食宿人员申报表”;
3.分管领导审批,特殊情况报主要领导审批。
三、相关要求
1.活动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党校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党校正常的工作秩序。
2.使用过程中爱护党校设施设备财产,损坏照价赔偿。
3.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中共广元市委党校教室、报告厅对外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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