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府办函〔2012〕135号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广元行政学院院务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广元行政学院建设发展,统一协调广元行政学院建设、发展和培训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1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广元行政学院院务指导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任委员:赵 勇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广元行政学院院长
副主任委员:袁 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督办室主任
田 诚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局长、市公务员局局长
仲 举 市委党校、广元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常务副校(院)长
委 员:杜军昌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康 铭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党建办主任
田中文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张寿于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杨松林 市教育局局长
唐小平 市财政局局长
宋明强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甘 群 市国资委主任
院务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广元行政学院承担。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