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市委党校召开校委会,对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广元市反馈意见整改作出部署,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经费开支管理,规范加班补贴发放作出安排。
财务科科长张馨向校委会汇报了广元市巡视整改专题培训会议精神。校委班子成员就如何落实市委关于过“紧日子”,如何开源节流,如何压缩经费开支和强化加班管理事项进行了讨论。
会议要求,一是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全面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从严落实整改,强化监督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三是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性地进一步规范执行发放加班补贴。
会议决定,一是校院在职在岗教职工,在法定工作日之外,从事本单位安排的业务工作或急难险重任务(以下简称“加班”),原则上应尽量安排补休,确因工作原因不能补休的,可按规定发放加班补贴。二是加班补贴发放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规范办理、及时发放原则,做到从严管理,严禁搞平均主义和变相福利。三是加班时间每次达到1小时及以上的,可按每小时10元的标准计发加班补贴。发放加班补贴的小时数,每人每月不得超过30个小时。四是加班人员应及时据实填写《工作人员加班申报审核表》,并报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登记加班台帐并签字,加班情况应于当月底或次月初经领导审签后,及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机关纪委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发放加班补贴。五是因公出差、学习培训、参加会议以及因公出国(境)等公务活动期间加班的,不计发加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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