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市委党校召开第36次校委(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王尔敏主持会议,市委党校校委班子成员、县级干部和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校委会在10月27日首次组织了专题学习会,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所作报告、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等内容传达学习,今天又再次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重点是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部署要求,对校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全面安排和动员。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校(院)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中心工作,迅速兴起学习热潮,努力走在前列,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
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及市委要求及时开展学习,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和各科室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研讨,全面准确领会和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坚定性。二是要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党校学习贯彻二十大实施方案》,认真领悟新思想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把握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深刻理解蕴含其中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三是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教学培训和理论宣讲研究的重中之重,做好专题备课,纳入主体班培训、大力开展宣传宣讲,组织开展理论研究和阐释,扎实推动会议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王晓晖同志在四川省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会议审定通过了《市委党校学习贯彻二十大实施方案》,对校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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