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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2〕17号)

  发表日期:2013年1月30日          【编辑录入:bgs】     点击量:5373

各市()、县(市、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部门党组(党委):

中央颁布实施的《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以下简称《改革纲要》),是全党第一个全面部署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的重要规划性文件。为认真贯彻落实《改革纲要》精神,进一步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更好地服务我省科学发展和干部成长,经省委领导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科学的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为目标,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以夯实基础为保障,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努力培养造就一支特别讲大局、特别讲付出、特别讲实干、特别讲纪律的高素质队伍,为加快建成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基本原则

———服务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和省委重大部署谋划改革,找准干部教育培训服务科学发展的着力点,以服务科学发展成果检验干部教育培训改革成效。

———注重以人为本。发挥教育培训在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突出干部在学习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培训需求导向,更好地为干部履职尽责和健康成长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与时俱进、开放办学、竞争择优,认真破解难点问题,着力消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生机与活力。

———突出质量效益。紧密联系实际开展教育培训,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统筹推进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各类干部教育培训,整体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实现干部教育培训规模与质量、效益相统一。

()主要目标

坚持全方位、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改革,2020,构建起与西部经济发展高地相适应,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四川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形成开放竞争的干部教育培训办学格局。统筹利用各类优质培训资源,形成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和其他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境外培训有序开展,网络培训充分运用,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教育培训承载格局。

———形成规范高效的干部教育培训运行机制。遵循干部教育培训规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规章制度,完善培训计划生成、干部参训、培训考核、质量评估等机制,形成有机衔接的工作流程,引导和保障干部教育培训高效有序运行。

———形成质量不断提升的干部教育培训模式。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及时更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优化师资构成,形成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的培训模式,不断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

———形成支撑有力的干部教育培训保障体系。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宏观管理,创新管理服务手段,强化经费投入和基础建设,形成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和力量、有力服务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发展的生动局面。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

()改革办学体制

1.推进市()、县(市、区)党校(行政院校)办学体制改革。坚持因地制宜推进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对办学水平较高、作用发挥较好的县级党校(行政学校),采取整合辖区内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等方式,组建以党校(行政学校)为依托、面向基层党员干部的综合性教育培训机构,提升培训效能。对距离较近、交通便利,特别是与市级党校(行政学院)同城的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可合并到市级党校(行政学院),或建成市级党校(行政学院)的特色分校(),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对确实不具备办学条件、长期没有组织开展教育培训的县级党校(行政学校),要精减重组。加大力度推进民族地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提升民族地区干部能力素质、夯实党在民族地区执政基础中的重要作用。加强资源统筹,提升市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水平。推行市()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三校合一”办学模式,增强办学实力。实行“三校合一”办学模式的,要组建校()党委或校()委会,加强对校院工作的统筹管理。制定市级党校(行政学院)办学标准,开展达标验收,对符合条件的市级党校(行政学院)在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师资和教学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方面实行倾斜政策。在党校(行政院校)办学体制改革中积极推动对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精简整合。市()、县(市、区)两级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除特殊需要并经同级地方党委审定同意保留的外,要逐步撤销,机构及其培训资源并入同级或上级党校(行政院校)。到2015 , 基本完成市()、县(市、区) 党校(行政院校)办学体制改革任务。

2.打造各类特色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充分发挥党校、行政院校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突出各自特色,增强培训实效。在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建立情景模拟实验室。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高校基地的作用,大力开展有关专题培训和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培训。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趋利避害、注重实效,积极利用境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服务干部教育培训。坚持以项目管理为抓手,采取招标、比选等方式,促进培训机构有序竞争、择优承训。在汶川特大地震灾区开发建立新时期党性教育和灾害应急管理现场教学基地,不断完善现场教学基地布局。

3.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网络培训、在线学习,为全省各类干部搭建更加宽广便捷的学习平台。充分利用国内外优质网络培训资源,办好网络学院、远程教育。建好四川省干部教育培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强化供、教、管、用功能,形成规范高效、资源共享、全员覆盖的干部教育培训网络体系。实行全省联动、统分结合,引导和促进部门、机构、行业间现有网络资源整合开放,提高其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电视、广播和手机等资源的作用,扩大培训覆盖面。

()健全运行机制

1.建立培训需求调研机制。把需求调研作为培训计划生成的必经环节。培训机构在实施培训前,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开展需求调研,准确把握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和干部需求,在教学计划制定、课程设置、培训方法运用和管理服务上充分体现各方需求。干部要根据履行岗位职责需要和个人发展预期,及时反映培训需求。干部所在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求,主动提出培训需求。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需求调研工作的指导和督促,组织抓好重点对象、重点项目、重点班次的培训需求调研。从2012年起,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省直机关党校等省级干部院校报审年度主体班和各类专题研讨班计划时均需提交培训需求调研报告,重点阐述当年干部培训需求的主要特点、班次设置的总体考虑和作出的调整变化等情况。

2.完善培训计划生成机制。在把握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培训机构等有关单位要加强会商,研究制定培训计划,统筹好培训规模、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和班次安排,防止多头调训、重复调训。凡未经同级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各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均不得调训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从2012年起,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省直机关党校的主体班计划和拟由省直有关部门承办实施的重点专题培训计划,由省委组织部牵头征求各市()党委和省委有关部委、省直有关部门党组(党委)意见。

3.改进干部参训机制。坚持以组织调训为主、自主选学为辅。主体班次学习、政治理论培训、党性教育、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培训,实行组织调训;主要领导干部、后备干部、重点岗位干部,采取点名调训。对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等的培训,开展自主选学。坚持分级负责原则,规范干部调训层级。省委党校(行政学院)主要调训正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开展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任职培训和有关重点专题培训;省直机关党校主要调训省直机关处级干部和年轻优秀的正科级干部。经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由省直部门实施的专题培训,主要调训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市()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主要调训县处级干部和正科级领导干部等。县(市、区)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主要调训副科级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抓好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的经常性培训。

4.健全干部教育培训考核机制。实行干部参训登记管理制度,统筹掌握干部参加的各类学习培训。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在党校(行政院校)等学制较长的主体班次中推行综合考评,全面考核干部学风养成、学习能力、学习成效等情况;建立考核结果公示制度,增强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和公信力。加强干部培训与干部管理、选任工作间的沟通协调,用好考核结果。严格执行拟任县处级党政领导职务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制度。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研究提拔担任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时,要审核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对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时间要求的,须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补训,补训仍未完成的延长试用期。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开展述学评学考学活动,学习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5.强化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机制。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要与同级有关管理部门、党校(行政学院)等共同研究制定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体系。采取管理部门抽查、培训机构自评、组建专家组评估、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等方式,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评估,把评估结果作为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的重要依据。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组织学员对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师资水平、管理服务等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情况不断改进工作。从2012年起,全省普遍推行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创新培训内容

1.强化理论武装。着眼于提升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采取主体班次学习、专题培训、中心组学习等方式,切实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教育,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运用科学理论破解发展难题、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紧紧围绕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引导各级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强化机遇意识、跨越意识、开放意识、创新意识和法治意识,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抗击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灾后恢复重建取得的丰硕成果,作为干部政治理论培训的鲜活教材,增强理论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2.加强党性教育。着眼于提高干部的道德品行和精神境界,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的历史与优良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尽职尽责干好工作,自觉拒腐防变。加强感恩奋进教育,促进广大干部始终保持良好精神风貌,团结带领广大群众继续艰苦奋斗、加快发展振兴。突出抓好中青年干部党性教育,严格开展党性分析,切实增强党性素养,培育优良作风。

3.突出能力培训。大力实施“‘一把手’培训工程”、“后备干部培训工程”、“企业家培训工程”、“创新人才培训工程”和“基层干部培训工程”,以重点培训带动全员培训。紧紧抓住和着力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革开放与区域协调合作、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培训。加强藏区基层干部“双语”培训。

()改进培训方式

1.研制培训大纲,强化分类培训。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力量,研究建立不同地区、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干部的能力素质模型,制定分类培训大纲,明确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的目标、内容和方式等,指导市()、县(市、区)和有关职能部门实施分类培训,不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致力解决重大问题,优化班次设置。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干部培训需求,科学策划培训项目,合理设置培训班次,推广专题研究、小班教学、短期培训。实施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工程,打造品牌培训项目,建设精品培训班次。推行党校与高校、本地与异地、境内与境外相结合的分段式培训。在学制1个月以上的党校(行政院校)主体班次中,实行理论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现场教学或社会实践调研、党性锻炼和作风养成相衔接的结构化教学。

3.突出学员主体地位,改进培训方法。在进一步提高讲授式教学质量的基础上,抓好研究式教学,组织学员和教师研究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大力推行案例教学,加大现场教学比重,搞好体验式、分享式、模拟式教学,加强应急管理、媒体沟通等实训项目开发应用。积极推进岗位培训和挂职锻炼,有计划地安排干部到艰苦地区、复杂环境、基层一线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不断改进干部在职自学,鼓励和引导干部多读书、读好书。

4.推进优质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基层优质培训资源匮乏、培训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坚持统筹安排、分级负责,示范引导、分类实施,倾斜扶持、全面推进,切实加大基层干部培训力度。大力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积极采用流动课堂、乡村大讲堂等形式,促进优质培训资源共享。加强基层干部重点对象示范培训和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骨干培训,及时为基层开展干部培训提供指导和支持。

()优化师资队伍

1.改善师资队伍结构。建立干部教育培训专职教师准入和退出机制,保证专职教师质量;大力选聘具有专业特长或丰富实践经验的各类优秀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形成结构合理、门类丰富、适应需要的高素质干部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市级以下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师资构成逐步过渡到以兼职教师为主。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主要领导要带头上讲台,()、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中每年应有一半以上的成员到培训班授课。建立完善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实现择优入库、动态管理、资源共享。

2.加强师资队伍培养。加大专职教师培训力度,适时组织兼职教师开展研讨交流,不断提高教学水平。组织实施党校(行政院校)教师全员培训,5年将省、市()、县(市、区)党校(行政院校)教师轮训一遍。加大中青年骨干教师到知名高校和培训机构学习进修、开展社会调研、参与中心工作和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力度,支持和鼓励教师围绕教学紧贴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切实提高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能力。从2012年起,各级党校(行政院校)教师每年累计应有1个月以上时间参加社会调研或中心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对教师参与社会实践和挂职锻炼作出制度性安排。

3.强化激励约束。教育引导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教师严守纪律、严谨治学、以德施教。推行教师竞聘上岗、竞标承训,开展学员评教、教师评教活动,促进教师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将岗位等级、工作业绩与薪酬挂钩,对学员评价高、教学效果好、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在岗位聘用、绩效分配等方面给予倾斜。对教学质量评估差、学员满意度低的教师,及时调离教学岗位。

()加强宏观管理

1.改进管理方式。各级组织部门要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在抓好重点培训和示范培训的同时,认真履行好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指导、制度规范职能。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法制建设,完善干部教育培训权益保障、竞争择优、考核评估、激励约束等配套制度。加强理论探索和政策研究,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发展的前瞻引领。推行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绩效。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需要,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队伍建设,落实和优化工作力量配备。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要保证必要力量专职从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加强学风建设。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坚持从严治校、勤俭办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并切实做好学员培训期间的考核管理工作,及时反馈考核情况。教师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严谨治学,以德施教,以身立教,不断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满意度。学员要严守培训纪律,端正学习态度,加强党性锻炼,紧密联系实际搞好学习培训。干部所在单位要及时掌握干部学习培训情况,结合年度考核搞好干部述学考学评学。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档案,落实训用

结合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干部学习培训期间的表现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范围,严肃查处有关违规违纪行为。

3.保障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和个人出资相结合的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机制。鼓励各地特别是欠发达地区尝试集约使用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做好重点培训。健全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制度,完善经费“跟着项目走”、“跟着干部走”的办法和方式,促进经费向优质培训资源流动。加强经费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4.开展对口支援培训。省直部门和经济较发达市、县(市、区)要积极拓展对口帮扶内容、创新帮扶方式,加大对帮扶地区特别是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山区干部教育培训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高校服务社会的职能,组织实施校地结对帮扶培训工程。深化汶川特大地震灾区对口合作机制,继续用好对口支援省()培训资源。鼓励和支持市县之间、企业与地方之间开展合作培训。

三、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干部教育培训改革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精心谋划,统筹安排。主要领导要及时组织研究推进改革的具体措施,保证改革顺利有序推进。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推进改革的强大合力。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能,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机关工委、编制、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民族工作、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事、国有资产管理等有关职能部门,党校(行政院校)、社会主义学院等培训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改革任务和要求。干部所在单位要切实抓好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激励约束等改革措施的落实。

()坚持有序推进。要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分类指导、重点突破,针对不同的干部教育培训改革任务,立足现实条件,提出实施改革的具体意见,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表,有序推进改革。对一些牵涉面广、影响较大的改革事项,可以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全面推开。鼓励大胆探索、破解难题,及时总结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

()加强督查指导。要将各地、各部门落实重点改革任务、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创新发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及时跟踪和把握工作动态,评估工作成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加强工作督促检查,确保干部教育培训改革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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