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旺综治委《关于开展2013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旺综治委【20132】1号)文件的要求,旺苍县委党校高度重视,切实以自身宣传教育主阵地的优势,通过五项举措深入推进全校宣传月各项活动的开展。
一是面向全体教职工学习宣传现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重点深刻领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二是按旺委办【2012】255号“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宗教事务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教学内容”的精神,充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制知识穿插到年度培训计划中。
三是面对面地向基层群众(党校院区)宣传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取得的显著成效,以及在推进经济发展方面所做的重大贡献。
四是以活动的开展为契机,积极联系所帮扶的盐河乡青山村,采取各种方式配合村干部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好村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讼,化解矛盾纠纷,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五是为确保院区租户安全、合法经营,与租户签定了责任书,内容涉及安全生产、违纪处罚、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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