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题设置
专题设置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一个中心、四个方面”教学新布局为依托,倡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鼓励运用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指导实践、解决问题,争取把推动广元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成果体现在专题设置中。
1.每学年末,由教务科负责起草新的《年度主体班次专题设置指南》(征求意见稿)。
2.年度主体班次专题设置指南》(征求意见稿)经分管校长审阅后,发各教研部征求意见。
3.由分管校长、教育长、教务科以及各教研部负责人举行教学教务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年度主体班次专题设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专题申报
新专题的申报分为教研部指定申报和专兼职教师向教研部提出申请两种形式。新专题须在《指南》范围之内,并填写《新专题申报表》,教研部初审,并经教务科、教研部负责人会议审议通过,由教务科备案;不在《指南》范围之内的新专题,由教研部负责人提议,教务科统筹安排召开新专题审议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备课。每位教师每学期申报新专题数不能超过2个(最多2个)。
三、教研部备课
专兼职教师确定新专题后,教研部须组织集体备课。通过教研部说课、评课,并对教学提纲、课件审核修改后,由教研部推荐参加试讲,教研部教研活动记录交教务科存档。
四、试讲组织
根据教研部推荐情况,由教务科组织相应的试讲评审组。评审组一般由校领导、教务科负责人、相关专业专家5人以上(含5人)组成。试讲一般安排在每个学期末举行,最迟在下个学期主体班次开学前两周完成。
五、试讲要求
参加新专题试讲的专兼职教师在试讲前1天须向教务科提供要求份数的教学提纲,要求具备教学目的、理论综述(研究背景)、教学内容、思考题、参考文献等要素,教学内容字数不少于3000字。试讲须演示课件,每个专题试讲时间40分钟,包括教学设计说明(不超过10分钟)和主要内容讲述(30分钟以内)。试讲后评审组现场评课并投票,采取简单多数原则。
六、试讲结果
试讲通过的专题列入主体班次教学专题库,修改后的电子版教学提纲和简易课件须交教务科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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