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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14年4月17日          【编辑录入:bgs】     点击量:2787

 

  

一、物资采购的管理科室

校院所有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由行政管理科统一负责。

二、采购物资的分类

采购物资分为非政府采购的日常办公用品,如笔、本、纸、印油、电脑耗材等;政府采购的物资。

三、物资采购程序

()非政府采购的物资由各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审核其用途是否合理),分管校院领导审核(审核其是否属政府采购物品及是否有财务计划),常务副校长审批后,行政管理科先行进行市场调查,由行政管理科、纪检部门、物资使用部门共同确定采购商家及采购价格,统一购置。

() 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物资,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采购依据和申请单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审核其用途是否合理),分管校院领导审核(审核其是否有政府采购指标及计划),常务副校长审批后,由使用部门填写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报财务科审核、常务副校长审批后,由行政管理科报财政局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行政管理科和使用部门先行进行市场调查,由行政管理科、纪检部门、物资使用部门共同确定采购商家及采购价格,统一购置,采购情况由行政管理科、财务科报财政局相关部门核准报销。

(三)需政府采购的物资,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采购依据和申请单报经分管领导审核(审核其用途是否合理),分管校院领导审核(审核其是否有政府采购指标及计划),常务副校长审批。由申请部门填写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报财务科审核、常务副校长审批后,行政管理科报财政局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申请部门填写政府采购协议,再由行政管理科、纪检部门、物资使用部门审核,报常务副校长审批、签字盖章,再由行政管理科报政府采购中心审批、购买。

四、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加强物资的计划管理。根据校院统一安排,做好各部门物资供应工作,力争按时准确完成年度物资采购。

()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审批计划进行采购,不得随意增加采购品种和数量,凡未列入采购计划或未经领导审批的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购买。否则,不予报销。

()加强物资订购的管理。在物资订购前应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做到采购回来的物资符合质量要求,使用部门满意,保证物资供应的稳定可靠。

 () 做好物资的登记保管工作,物资进仓实行质检员、仓管员、采购员联合作业,对物资质量、数量进行严格检查,做到货单相符,把好物资质量关。

()物资的发放,由行政管理科依据《物资申购单》,经使用部门办理有关领用手续后,发放各部门使用。

 ()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订货、采购工作中实行“货比三家”的原则。实行跟踪办事负责到底的责任制,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办理有关采购工作。

 ()物资采购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严格遵守党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有令即行,有禁即止。工作人员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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