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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请示报告制度

  发表日期:2014年3月27日          【编辑录入:bgs】     点击量:2257

 

 

一、按照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坚持逐级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例外),不得超越自己的职责权限自行其事。

二、请示、报告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多头请示汇报。

三、向校领导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

1.重要工作和重要活动的计划安排和进展情况;

2.需要校领导指示、审定的工作事项;

3.工作中出现的较大失误或事故;

4.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

四、一般书面请示、报告。文字表述要抓住重点和关键,简要明了、准确无误。

五、请示、报告要做到实事求是,不得歪曲和编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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