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则
本着提升教师的专业知识及对国家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掌握的目的,以主动积极、公平参与为原则,主要进行包括组织培训的科室或人员、培训内容、培训管理制度、考核机制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组织培训的的机构及人员
本校教师培训主要由分管教研部的领导进行组织和安排,具体培训工作依照培训内容和形式而定。教师培训由相关部门确定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形式等,然后通知主管各教研部的学校领导(教育长),由学校领导通知并与教研部主任共同决定选派教师进行培训。
组织培训机构或人员的职责:
一、制定全校教师的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及班次设计。
二、组织管理教师的培训工作,总结培训工作及培训资料的整理归档。
三、合理规划各教研部教师计划,争取做到公平合理、机会均等。
四、组织教师培训学习先进理论,端正学习思想并根据各类培训教材,结合实际,制定各类培训标准。
五、做好培训工作检查,注重信息收集与反馈,在教学基本环节的检查中,注重检查培训效果,并做好各阶段工作总结。
六、通过听课、检查考勤、展开座谈会等渠道,了解教师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方法等,不断总结培训与接受的经验。以便于有问题时及时解决。
七、建立规范的教师培训档案管理制度、考勤记录、成绩考核等级、奖惩档案等。
八、按时完成学期或学年教师培训的不同阶段相关统计工作。
第二部分 培训管理制度
一、培训考勤制度
培训教师在培训过程中由班主任负责管理班级事务,根据严格的考勤制度来规范教师的考勤管理工作。培训期间上下课都要签到,培训教师利用学员名单在课堂上随时提问相关问题,严格把关督促教师参与各类培训工作。
二、教师培训管理要求
参与培训的教师必须按照培训要求参加各类培训和辅导,尊重教师,服从管理,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和不旷课。
参与培训的教师,积极配合培训讲师的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的知识,认真思考相关的知识点,将理论知识与自己的实践经验相结合,总结出适合自己的教学课程和教学方法。
参与培训的教师要积极反馈培训教师的培训优点和劣势,在培训中多与同事之间进行交流,吸取培训中的优秀成果。
第三部分 培训考核机制
一、督查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仲 举
副组长:何 梅 蒲泽洪 向喜宗 王 勇
组 员:吴承枢 杨 凯 青 平 王 熙
二、考核内容:
1.督查考核时间为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要求参加培训的教师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有事儿必须请假,请假程序为:到办公室取请假条并填写完毕,经相关培训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备案。
2.检查培训教师的出勤、到课情况,要求参加培训教师的到课率不得低于95%。对于无故迟到、早退、旷课、检查时不在岗的,将按相关考核细则处理。
3.培训结束后上交统一的培训学习报告,相关评审人员对报告进行评审打分,打分后按照分数的高低进行奖惩。
4.督查考核人员采用考核值班人员检查和小领导随机检查相结合,检查人员要及时将每周考核情况上报培训组织机构,培训组织机构按照实际上报情况及时处理培训问题。
5.培训结束后培训组织机构根据各学科参加培训的教师出勤、培训学时、课堂纪律、结业评审等综合成绩上报校委会并将教师培训情况进行备案,待审批后向各部门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