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遵循《党章》以及党内法规的要求,依法依纪公开原则;
(二)坚持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全面、具体、不回避矛盾原则。
(三)坚持面向群众,及时公开原则。
二、公开内容
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可信的要求,凡需要党组织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滋生腐败、引发不公的事项,除涉及保密的内容外,都要最大限度的向群众公开。
(一)长期公开内容
1.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及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2.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情况。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民主生活会征集意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问题整改情况、领导干部述廉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等。
3.党组织会议形成的涉及中长期工作的重大决策、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
4.校(院)中长期重大政务工作事项。
(二)定期公开内容
1.机关支部党员活动日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2.支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情况;
3.支部班子成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4.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领导干部购建房、子女出国学习、配偶和子女从业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执行不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情况,执行通信工具管理规定情况,出国(境)和跨省考察情况,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情况,使用招待费情况。
5.组织建设情况。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6.考核考评、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情况。
(三)即时公开内容
1.重大事项决策情况:主要公开新出台的事关全校的有关重大决策、重大建设项目、招标,大额财务开支等情况,党员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干部任免情况:主要公开拟任对象的姓名、拟任职务、简历、考察预告、公示等情况,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条件要求等;
3.各类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荣誉名称、申报条件、程序、申报名单、评比结果等;
4.违纪党员的处理情况:主要公开违规违纪党员的处理情况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组织处置结果等;
5.意见建议落实情况:主要公开针对单位领导履行职能、改进管理、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6.党组织和党员参与扶贫济困、结对共建等情况;
7.文明单位、文明机关的申报、公示等。
三、公开时间
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性,常规性工作、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项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公开。教学科研项目、经济项目的招标、竞争上岗、招聘等信息应对参与者同时发布信息,保证参与者知情权的平等。
四、公开形式
党务公开主要以设置固定的党务公开栏、印发书面材料、召开会议、简报、校园网络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党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由常务副校(院)长任组长,机关党委书记任副组长,校委其他成员、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二)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党务公开工作档案,做到会议专开,记录专用,档案专管。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
(三)强化监督,将党务公开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搞好公开公示,要聘请监督员,及时了解党员群众的反映,为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制度提供基础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