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县区党校行政学校建设与发展,不断提升县区办学的科学化水平,推进县区党校办学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加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对县区党校行政学校业务工作指导力度,根据“两条例一纲要”和教学、科研和综合干礼考评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党校行政院校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原则
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客观公正。
二、考核评估得分基本方式
对县区党校行政学校各项业务考评指标实行得分累进制。即各个考核项目有分得分,各项目分数综合累计,最终以得分高低排序。
三、考核评估项目及分值
(一)干训工作
1.开办主体培训班,每一期20分。
2.开办各类专题培训班,每一期15分
3.开办其他培训班,每一期10分。
(二)科研工作
1.完成国家级课题并发表,一项40分。
2.完成省级课题并发表,一项20分。
3.完成市级课题并发表,一项15分。
4.完成县级课题并发表,一项10分。
(三)宣传工作
1.在国家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或信息,每篇(条)30分。
2.在省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或信息,每篇(条)20分。
3.在市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或信息,每篇(条)15分。
4.征订有省委党校报,每份2分。
5.向市委党校报送信息并被采用,每篇(条)2分。
(四)阵地建设
1.积极推进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得20分。
2.开展特色培训,创办培训基地,得40分。
3.开通C级站和蜀光网并正常使用,得20分
4.强化队伍建设,开展师资培训,得20分。
5.县区主要领导到培训班授课,得10分。
(六)其他工作
1.文章得到省级部门主要领导批示和省级表彰,每次得30分;得到市级主要领导批示和市级表彰,每次得20分;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表彰,每次得15分。
2.配合省市党校行政学院开展重大教学科研活动,每次得30分。
四、考核评估的程序
自查为主,自主申报,考核实施细则另行发表。
附件:县区党校工作考评主要指标
附件
广元市委党校行政院校系统县区党校工作考评主要指标
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自查得分 |
干
部
培
训 |
开办主体培训班 |
每期20分 |
|
开办专题培训班 |
每期20分 |
|
开其他培训班 |
每期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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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科研 |
完成国家级课题并发表 |
每项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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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省级课题并发表 |
每项20分 |
|
完成市级课题并发表 |
每项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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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县委政府课题并发表 |
每项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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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信息 |
在国家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或信息 |
每篇(条)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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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或信息 |
每篇(条)20分 |
|
在市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或信息 |
每篇(条)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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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征订省委党校报 |
每份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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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市委党校报送信息并获采用 |
每条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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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地建设 |
积极推进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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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有投入,办学条件有改善 |
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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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特色培训,创办培训基地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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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C级站和蜀光网并正常使用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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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队伍建设,开展师资培训 |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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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主要领导到培训班授课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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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工作 |
文章得到省级主要领导批示和省级表彰 |
每次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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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得到市级主要领导批示和市级表彰 |
每次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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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得到县委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表彰 |
每次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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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省、市委党校开展重大教学科研活动 |
每次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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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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