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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党校行政学校工作综合评比办法(试行)

  发表日期:2014年4月17日          【编辑录入:bgs】     点击量:3467

 

 

为促进县区党校行政学校建设与发展,不断提升县区办学的科学化水平,推进县区党校办学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加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对县区党校行政学校业务工作指导力度,根据“两条例一纲要”和教学、科研和综合干礼考评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党校行政院校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原则

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客观公正。

二、考核评估得分基本方式

对县区党校行政学校各项业务考评指标实行得分累进制。即各个考核项目有分得分,各项目分数综合累计,最终以得分高低排序。

三、考核评估项目及分值

(一)干训工作

1.开办主体培训班,每一期20分。

2.开办各类专题培训班,每一期15

3.开办其他培训班,每一期10分。

(二)科研工作

1.完成国家级课题并发表,一项40分。

2.完成省级课题并发表,一项20分。

3.完成市级课题并发表,一项15分。

4.完成县级课题并发表,一项10分。

(三)宣传工作

1.在国家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或信息,每篇(条)30分。

2.在省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或信息,每篇(条)20分。

3.在市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或信息,每篇(条)15分。

4.征订有省委党校报,每份2分。

5.向市委党校报送信息并被采用,每篇(条)2分。

(四)阵地建设

1.积极推进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得20分。

2.开展特色培训,创办培训基地,得40分。

3.开通C级站和蜀光网并正常使用,得20

4.强化队伍建设,开展师资培训,得20分。

5.县区主要领导到培训班授课,得10分。

(六)其他工作

1.文章得到省级部门主要领导批示和省级表彰,每次得30分;得到市级主要领导批示和市级表彰,每次得20分;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表彰,每次得15分。

2.配合省市党校行政学院开展重大教学科研活动,每次得30分。

四、考核评估的程序

自查为主,自主申报,考核实施细则另行发表。

 

附件:县区党校工作考评主要指标

 

 


附件

    广元市委党校行政院校系统县区党校工作考评主要指标

项目

考评内容

分值

自查得分

开办主体培训班

每期20

 

开办专题培训班

每期20

 

开其他培训班

每期15

 

调研科研

完成国家级课题并发表

每项40

 

完成省级课题并发表

每项20

 

完成市级课题并发表

每项15

 

完成县委政府课题并发表

每项10

 

宣传

信息

在国家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或信息

每篇(条)30

 

在省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或信息

每篇(条)20

 

在市级媒体发表宣传文章或信息

每篇(条)15

 

积极征订省委党校报

每份3

 

向市委党校报送信息并获采用

每条2

 

阵地建设

积极推进县级党校办学体制改革

20

 

硬件有投入,办学条件有改善

50

 

开展特色培训,创办培训基地

40

 

开通C级站和蜀光网并正常使用

20

 

强化队伍建设,开展师资培训

20

 

县区主要领导到培训班授课

10

 

其他

工作

文章得到省级主要领导批示和省级表彰

每次30

 

文章得到市级主要领导批示和市级表彰

每次15

 

文章得到县委县府主要领导批示和表彰

每次10

 

配合省、市委党校开展重大教学科研活动

每次30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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